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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制定师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和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 加大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力度 

稿件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社局网站 发布日期:2017-07-11 字体大小:【】【】【

????为全面贯彻落实《兵团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实名制和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办法》,从源头上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近日,师市人社局会同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等行政主管部门联合研究制定了《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和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规范要求师市从事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均要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行工程项目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将工程项目所需人工费用单独存入本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实施总承包企业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加强对分包企业劳动用工的监督管理,负责实施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同时,要求各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加大对农民工招、用工的管理,凡在本项目工地工作的农民工,劳资专管员要详细登记编制农民工基本信息花名册,记录农民工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家庭住址、工作项目名称、工种和用工起止时间等基本信息。在工资开户银行为农民工办理银行卡,将工资打卡支付。依据每月用工考勤记录,按月编制农民工工资支付报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用工主体必须依法与招录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到属地管理的社政科进行用工备案。该项目工程结束后,转场人员必须依法变更劳动合同。此举规范了对用工企业的管理,从源头上治理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皇超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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